仿木护栏施工人员在施工中有以下权利和义务:
(1)与其他从业人员一样,仿木护栏施工人员有获得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,也有履行劳动合同的义务。
(2)仿木护栏施工人员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,也有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。
(3)仿木护栏施工人员有获得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,也有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。
(4)护栏施工人员有了解施工现场及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,防范措施及施工应急措施的权利;也有相互关心,帮助他人了解安全生产状况的义务。
(5)护栏施工人员有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权,也有尊重、听从他人相关安全生产合理建议的义务。
(6)护栏施工人员有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、检举、控告的权利,也有接受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真诚批评、善意劝告、合理处分的义务。
(7)仿木护栏施工人员有对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拒绝权,也有遵章守纪、服从正确管理的义务。
(8)护栏施工人员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,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,同时也有义务及时向本单位(或项目部)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报告。
(9)仿木护栏施工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,有获得工伤及时救治、工伤社会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的权利,也有反思事故教训,提高安全意识的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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